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3-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生态经济强区,探索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与增加林农收入相结合的林下经济发展之路,使之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区域特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区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基础,充分利用林带土地有形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旅游等多种产业,实现生态和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发展、经济共赢的复合经营模式,发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积极作用,巩固我区生态建设的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二、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相关镇办要在辖区林带进行调查摸底、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面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辖区林农了解、支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二)选点立项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30日)相关镇办要结合辖区的实际,充分进行项目调研、市场调研,尽快制定出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形成项目发展报告。
(三)试点发展阶段(2013年5月1日-12月31日)根据林下经济经营模式(详见附件2)和发展模式(详见附件3),相关镇办要认真筛选1-2个项目,重点培育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试点村、试点组、试点户。
(四)推广发展阶段(2014年)以试点为基础,在条件成熟地区进行规模化推广,力争推广率达到80%,这一阶段要重点作好市场的培育工作,尽量减小市场风险。
(五)提高完善阶段(2014年)相关镇办要完善各类专业组织,进行优化组合,形成本辖区的特色品牌,达到产品优良、市场稳定,真正把林下经济作大作强。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合作
1.为促进林下经济得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决定成立区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能是组织协调、引导服务、督察考核等。相关镇办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任务与职责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促进机制。
2.相关镇办负责具体指导组织辖区内的林下经济发展;区林业局、科技局负责林菌模式的技术服务;区农经委负责林菜、林莓、林药、林草、林禽、林畜模式的技术服务;区旅游局负责林地旅游模式的监督指导、服务协调等工作。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相关镇办要结合辖区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考察市场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立足本地条件,制定出适合自身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坚持稳步实施,先行培育试点,重视示范带动,让农民群众看到林下经济发展的成效和收益,增强周边人群加入的决心和信心。
(三)政府扶持,科技支撑,合力推进
区政府将制定和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扶持资金,对林下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以奖代补;积极引导成立林下经济合作组织,邀请农牧科技人才、专家、示范户对林农进行技术培训,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重视市场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增强竞争能力,化解市场风险,尽可能使林农的利益得到长久有效的保障。
(四)鼓励村组组建林下经济专业协会、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提高组织化程度,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使全区林下经济得以健康平稳发展。
四、具体要求
(一)相关镇办要尽快制定出辖区内发展林下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建立示范基地,并抓好村组发展林下经济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发展模式。
(二)相关镇办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林下经济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村情民意小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并结合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培训等措施,将外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宣传到位,激发林农投身林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三)相关镇办要充分论证,认真筛选后,将发展林下经济的地点、项目报区林下经济领发展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区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及时督查和掌握相关镇办、涉及部门,重点对组织的建立,领导的重视程度,采取的有效措施,群众的满意程度和试点的培育情况、工作进度等内容,定期进行综合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以保证林下经济健康快速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