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3-11-27
2013年7月2日,区林业局组织召开了由乡(镇)林业站长,局相关干部、资源组、森林公安分局参加的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决定今后一个时期,将以清理林权证,完善林权档案为重点,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继续对流失林地进行清理,收回造林。做到应发林权证的发齐,因林地变化的林权证收回变更或作废。从而,进一步稳定林权,确定林权,巩固林改成果,保护全区森林资源。